各位2020届、2021届毕业生:特通知2020年毕业生和2021年毕业生(高职、联培)补报一次基层就业资助,请于12月23日前上交2020年毕业生相关材料。
一、申请条件:
1.覆盖地区:中西部地区、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天津市有农业的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
2.单位:中西部地区和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包含:乡镇村社区工作者和党务工作者可以申报(不含街道);
3.签订3年以上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享受过兵役学费减免或贷款代偿;
4.2020届毕业生基层就业资助金2022年3月发放三分之一;2021届毕业生基层就业资助正常2022年年底或2023年年初发放三分之一,以后按年度发放。
详见:《天津市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二、上报材料:高职、联培分开报送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高职学生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三份,盖学院章;联培学生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四份,三份加盖学院章,一份不盖章待);财务部门章由学工部统一盖章
2.《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高职学生交一份,劳动合同需加盖我校就业部门章;联培学生交两份,其中一份加盖我校就业部门章);
3.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需提供贷款合同及一次性还款计划书(高职学生交一份;联培学生交二份);我校就业部门章由学院自行前往盖章
4.派遣形式就业,由所在单位开具工作证明;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需开具央企认定说明,说明学生在生产一线工作,企业性质应与文件要求一致(高职学生交一份;联培学生交二份);
5.服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名册(电子版纸质版一份,盖学院章、副书记签字)。高职学生统计本人建行或招行卡号,职技师联培学生统计本人建行或工行卡号,科大联培学生统计本人建行卡号,商大联培学生把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复印在一页A4纸上交并写上具体开户行(不是银行地址)。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1年12月23日中午12点前联系闫晋芳老师,沟通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59387608
汽车学工办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