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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 按照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本院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工作目标报批后组织实施,促进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2. 负责提出本院各专业的设置和更新改造的意见,参与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协助办理学生的招生工作和毕业分配工作。

3. 负责专业建设,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做好专业调整。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合作,做好教学、科研立项与成果评审工作。

4. 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与改革,安排协调各个教学环节,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实行。

5. 负责组织制定本院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规划,注意培养选拔专业带头人,做好教师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职工聘任和定职的有关工作。

6. 根据学院改革发展要求,提出本院教研室、实训中心和工作人员的人选,院内调整、调动方案,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校组织人事处审批备案。

7. 本院校内外实验实训、校企合作、设备管理、技能鉴定等有关工作。

8. 做好本院经费的增收节支工作,管好、用好学校划拨的经费,关心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

9. 定期组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院的重大问题(学院的发展规模、专业方向、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师资培养、院内机构设置与撤消、院职权范围内的任免和调动、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和群众利益等),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以确保决策的正确性。

10.带领全院教职工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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